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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消费者和政府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也是当今商品贸易国际化的主要方式之一。
但在国际商品交易中,因小批量或单件产品数量多且价值相对低,加之海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员不足和政策不到位等原因,致使交易退税一直未关照到此类产品。
“随着世界经济的相生相融,小批量或单件产品退税的政策出台应该提上国家议事日程。”杨发明委员说,为了适应新形势要求,配合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国家海关总署应配备相应的机构、人员和设施,开展为电子商务服务的小批量或单件商品的进出口退税工作。他建议,宁夏作为全国唯一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国家海关总署可先行在宁夏开展小批量或单件商品进出口退税的试点工作,以利于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推动,为我国乃至世界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先行先试,在试点成熟后向全国推广。